对于
违法行为者实施的破坏财产行为,国家有权予以
拘留制裁,具体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故意毁损公私财物,使之受损价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上,或在短时间内连续三次出现此类行为,或者涉及事件的参与人员超过三名且公开破坏了
公共财产或存在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况时,皆应列为
刑事诉讼追究的对象。
其次,此种罪行的法律责任分为两个层次:若
数额较大或其他严重情节发生,将会判决
有期徒刑三年以下,
拘役或者缴纳
罚金;
如果情节更为严重,金额达到巨大标准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形,则可能面临长达三年以上但不至于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惩罚。
另外,针对由
民事纠纷引起的损坏他人财产问题,公安机关亦有权介入调解程序。
经过调解,如各方达成协议,公安机关将不会对其采取任何具体的
行政处罚措施。
反之,如不能达成有效的和解,公安机关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实施
处罚。
因此,对于损坏财产的行为,最严重的情况可能会导致10到15天的拘留,同时课以1000元人民币以内的罚款;
而情节较轻微的话,也同样可能涉及5到10天的拘留以及500元以下的罚款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
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
寻衅滋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