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
家庭暴力因素而产生
离婚事宜所涉及到的
财产分配模式包括了如下几项内容:
首先是彼此之间进行协商处理,当夫妇选择离婚之际,通常情况下都会先通过相互协商以决定
共同财产的处理方案。
在这个过程中,必须遵循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
若双方能顺利达成共识,即可依据协商结果进行自由分配。
其次是由
司法机关进行裁决,倘若这些离婚夫妇在协商阶段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他们就需要寻求
司法途径解决,交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状况,并需考虑到子女、女性以及无辜者的权益,据此做出公正的判决。
然而,如果这种不公平是由于家庭暴力造成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获得
赔偿请求。
赔偿额应当从双方分割完毕之后的财产当中支付,假如拆分之后得到的财产不足以支付所有的
赔偿金,那么不足部分将从
当事人的
个人财产中予以弥补。《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