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双方存在
债务纠纷且
债务人未主动履行偿还义务,债权方有权与债务人进行深入磋商,进而就还款事宜达成明确协议并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
若债务人具备偿债能力却故意延迟或拒绝偿还,此种情况下,债权方有权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法庭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对
债务问题做出裁决,并
强制执行还款事宜。
在此过程中,作为
借款人,应对按期归还借款承担义务,无论双方当时的约定是否明确。
若双方约定不详尽,借款人甚至可在任何时候按其意愿还款。
如果在此之前,
债权人已通过正式方式告知借款人应当在合适的期限内偿还
欠款,那么其便拥有了要求借款人遵守期限履行还款义务的权利。《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