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两方已经
签署合同而对方未能按约履行义务,那么相对应的另一方有权向其提出书面催告,敦促其务必
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同时也可针对对方的
违约行为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其继续履行
合同条款、实施补救措施及补偿实际损失等。
倘若经过合理期限的催告之后,对方仍然未能做出补救行动或履行合同约定,另一方即有权利
解除合同关系,同时对其进行
违约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