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双方共同购置之车辆,理应归属于共同所有。
换言之,当涉及到共同购车之时,即便尚未步入婚姻殿堂,亦可视作是共有物品;
而自两人决定共结连理之日起,便是双方财产状况的延续与整合。
依据法律明文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即为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并未就
夫妻财产状况做出明确约定,或约定存在效力瑕疵情形时所援引的法定财产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