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达半年以上而选择
离婚的情况下,一般无需退还结婚时支付的
彩礼。
然而,若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那么在
离婚诉讼中,chan
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方将彩礼予以归还:(1)双方已经正式办理了
结婚登记手续,但婚后并未实际共度婚姻生活;
(2)男方婚前为支付彩礼而致自己的生活陷入极度困境之中。
无论如何,即使恰好符合返还彩礼的特定条件,也并非绝对意味着当事人能够全额收回彩礼。
在裁决
彩礼返还款项的具体金额上,通常依据如下几个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婚姻存续期间的长度、是否育有子嗣、财产的运用方式、双方的经济状况、彩礼支付的数量以及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的过失程度等。
人
民法院会根据这些因素来谨慎核定彩礼返还的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