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婚生
子女抚养费用的承担问题,应优先考虑双方之间的友好协商,若未能达成共识,则交由法院进行裁定。
在具有稳定收入的情况下,
抚养费用可根据其每月总收入的20%-30%左右来计算并支付;
而对于需同时负担多个
子女抚养义务的家庭,其比率可适度提高,但一般不应超出总收入的50%。
至于无固定收入者,抚养费用数额可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水平,按照上述比例予以确定。
在一些特殊情形下,还可适当提升或降低上述比例标准。《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