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行为违反
刑法的规定,且情节极为严重甚至会被视为侵占罪的嫌疑。
关于侵占罪的具体解读,是基于
犯罪者意图
非法占有他人交付私人保管的财物、
遗失物品或未公开的埋藏财产并据为己有的行为。
侵占罪的实施载体为一般的自然人,除非年龄已达16岁并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所有自然人才有可能成为侵占罪的
犯罪主体。
还需指出,侵占罪在主观层面上必须是出于蓄意的故意心理,也就是说犯罪者必须清楚了解自己所占据的财产,如他人存放在自己手中的财物、遗忘的物品以及秘密掩埋的财产实际上是他人的东西,然而却仍然不惜违反法律
法规,侵占占为私人所有。《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