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夫妇则被赋予了
财产继承的权益,以及互相
继承对方财产的资格。
当复婚夫妇成功完成
婚姻登记手续之后,他们便具备了合法的夫妻关系。
这种由法律所认可的婚姻关系使男女均成为对方当之无愧的
第一顺位财产继承人,无论属于首次
结婚或是再次结婚,他们的这项权利并不会因此而有所改变或削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