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选择结束婚姻关系的同时,关于他们共同财富应如何分配的事项,可考虑通过双方友好协商来做出决策,如若无法达成共识,即可诉诸法院通过宣判的方式作出裁决。
在此过程中,法院通常秉持着保护孩子们、女性以及无过失方权益的宗旨展开处理。
共同财产的范畴包括夫妇两人婚姻生活中所累积的薪资、所得奖金、投资收益、生产收入、经营盈余以及来自
知识产权的收入等方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