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拥有两个月龄婴幼儿的父母若是希望
办理离婚手续,在此种情况下,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婴儿,法律明确规定应交付由其母亲亲身照料;
然而,若已经年满两周岁,关于
家庭成员间的
抚养权问题在父母双方之间达成不了共识时,则需接受由当地人
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保护和关爱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对于已经进入青春期的子女们,他们的真实意愿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与考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