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若确属因医疗失误而引发的
医疗事故,则
医疗机构需依照以下几方面的因素对其进行相应的
赔偿:首先是该
医疗过失行为所导致的医疗事故严重程度;
其次是该医疗过失行为在整个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所起到的责任比例。
当医院承担全部责任时,其应对全部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其次是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区分,医院需要分别承担全部损失的60%-90%以及10%-40%;
最轻的是轻微责任,只需负责全部损失的10%即可。
此外,患者自身的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也会影响
赔偿金额的计算。
但是,如果确认事件并非由于医疗事故引起,那么医疗机构将无需承担任何
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