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借款协议中,我们既可以明确制定借款的使用目的,也可以选择对此问题保持沉默,未做出任何规定。
尽管
借款用途作为
借款合同时的基本要素之一,然而它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即并不是必不可少的条款部分。
总体而言,一份借款合同需要包含借款
类别、货币种类、资金用途、借款金额、适用利率、还款时限以及还款方式等多个核心要点。
假如借款方未能严格按照原先约定的借款用途来使用这笔借款,那么贷款方就具备权利来终止向其发放借款、要求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借款或者解除这项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