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若满足如下条件,男方有权主张退还
彩礼:(1)男女双方已缔
结婚姻关系却未实际共同生活;
(2)男方在婚前为给予女方彩礼而导致其生活贫困的。
相反,若无上述两种情况出现,那么法院通常不会准许退还彩礼。
即使确实存在应退彩礼的情况,也并不能
保证所有的彩礼都能获得全额退还。
法院在衡量具体返还金额时,往往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来判断返还比例: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是否育有子女、财物使用状况、双方经济状况,以及彩礼支付金额、过错程度等多方面要素。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