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理所当然的拥有
继承权。
在公民离世之后,他们所拥有的全部合法财产都可看作是合法遗产进行
继承,其中自然包含了债权这一权利。
就
债务而言,
继承人在
顺位继承财产的同时,亦需以继承遗产总额为限,自觉地履行相应的偿债义务,这一点已经由法律做出明确的限定和规范,故无论是债权还是债务,皆有资格得到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
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