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合同有效期期限届满可视为
劳动合同的法定终止。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劳动合同将自动终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具体情形:
(1)劳工合同届满自然失效;
(2)
劳动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正式享有基本
养老金保险待遇时;
(3)劳动者不幸离世或被法院
宣告死亡或
宣告失踪者;
(4)用人单位因经济等原因被
宣布破产倒闭;
(5)用人单位因
违法经营被
吊销营业执照、勒令停业整顿、撤销机构或者用人单位自身决策导致提前解散;
(6)以及由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
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