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男方未能依照约定支付
抚养费用,女方有权在法院发起
强制执行请求。
作为直接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家长,女方有权依据
离婚协议向男方提出抚养费
追讨请求;
如若协商无果,女方可再次寻求法院帮助,向法庭提
起诉讼,以追索子女的法定抚养费用。
经由法院做出的判决拥有法律上的强制性效力,倘若对方仍未有积极履行责任之意,女方便可凭借该份
判决书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除此之外,女方还可以根据先前达成的
离婚调解书或者
离婚判决书中的相关条款,对男方提出抚养费追偿的请求;
若此方式依旧无法解决问题,女方同样可以向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要求对方负起应尽的抚养义务,并支付相应的
子女抚养费;
当然,女方亦可以选择再次向法院提起
诉讼,就子女抚养费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和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