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发生
追尾出租车的事故时,如果涉及到出租车的停运损失方面的费用,则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畴之一。
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当某项行为对
受害人造成
人身伤害的时候,应当支付包括但不限于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及住院伙食补助费在内的所有关于治疗和恢复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同时还要考虑因为
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
在此情况下,理应由相关保险公司承担上述经济负担,并在其所承保保险责任的额度范围之内给予相应的
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