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披露
婚前债务问题,通常不被视为
骗婚行为。
然而,当这笔
债务是为未来婚姻生活进行准备而产生时,它便可被视作双方的
共同债务。
但是,若该债务仅由某一方独自承担,那么它则应被认定为该方的
个人债务。
然而,如果存在故意利用婚姻关系来获取财物、通过编造
虚假事实或者故意掩盖真相的手段,从而使他人遭受
财产损失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者,则极有可能构成
刑事犯罪——
诈骗罪。《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