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
诉讼过程中,对方被指控产生
重婚或与他人
非法同居的行为,那么无过错方将有权申请法律补偿。
然而,若无此两项重婚或
同居之指控,那么
起诉离婚期间将无法强制要求有外遇行为者进行财务
赔偿。
但是,如确有法定过错情形发生,例如
家庭暴力、虐待配偶等,无过错方仍有权申请赔偿,其中涵盖了因搜寻对方重婚行为的
证据而付出的费用及其他直接
经济损失,同时也包含了
起诉以及聘请律师所需的费用。
至于
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则主要取决于对无过错方精神伤害程度,另需结合过错方具体的外遇情况、所犯错误的性质及严重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