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房屋
销售合同时,若卖方因自身原因暂时无法继续
履行合同,应采取积极措施与买方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倘若确认所签订之合同具有真正的效力,则该合同便会受到法律充分的保护和保障。
在此情形下,卖方被视为违反合约条款,买方有权依据先前达成的共识,追究卖方对其造成的
违约责任。
具体
赔偿范围包括归还买方已付之相关款项及赔偿由此产生之潜在
经济损失。
若卖方曾收取
定金,买方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双倍返还原定金额。《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