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
解除劳动合同的
赔偿金数额,通常会根据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服务期的实际状况及其薪酬待遇而进行计算。
若用人单位采取了非法手段
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对于劳动者而言,其在该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只要每满一年,就可以据此获得两个
月工资的补偿;
对工作超过半年但不满足一年的员工,将按照两个月工资的标准予以
赔偿;
至于未达半年的员工,享受的赔偿只有一个月工资而已。《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