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职务侵占罪行轻微,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话,都有可能导致
刑事拘留:
即正处于阴谋策划阶段或实施过程中,或者在
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发现;
或者遭到了被害者或者目击
证人的直接指控;
抑或是在其个人场所或者住所内发现了与案件有关的直接
证据;
又或者是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
逃逸过程中被捕获的;
甚至还包括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有
销毁证据、
伪造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等潜在危险倾向的;
以及在不清楚其真实姓名、地址,亦无法确认身份的情况下;
还有就是有证据证明其可能有流动作案、多起
连续犯罪和
团伙犯罪的重大嫌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
拘留:
(一)正在预备
犯罪、
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
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