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诈骗,又被称作“婚骗”,这是一种利用婚姻作为诱饵,骗取他人财物的不法行为。
婚姻诈骗罪的核心在于以
结婚为借口,意图获取别人的财富,这种行为通常采用
虚假陈述或者予以隐瞒等方式,使得他人信以为真,从而被骗取大额财物,以至于
触犯法律。
在实际审判过程中,司法机构对于婚姻诈骗罪,应当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和认定:
首先,考察
犯罪者在法律意识上是否存在过错的问题,即犯罪者是否在婚姻关系建立前后就已经产生了
侵占他人财产的意念,诸如此类的犯罪过错是判断其是否构成婚姻诈骗罪的关键依据之一;
其次,从
犯罪行为的实施情况来看,犯罪者往往通过编造
虚假信息,掩盖真实情况,获得
受害人的充分信任。
一旦成功骗到对方的财物,罪犯便会将这些财物用以恣意挥霍,为了掩盖自己的诈骗行径,他们可能会少量地将骗得的钱支付给受害人,但事实上,财产实际上仍然被罪犯个人牢牢掌控和支配;
再次,在涉及到被骗财产所有权归属问题时,被骗取的财产应当理解为犯罪分子在事先就已经拥有的个人资产或者正是与其有着密切关系的那个人的财产,而非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后,成为夫妻双方共享的财产;
最后,当案件曝光之后,司法机构还需参照受害人对此事的态度和反应,来决定是否有继续追究该罪行的必要。《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