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电子商务从业者必须按照实体商铺的模式,前往当地的工商部门完成必要的工商注册手续并取得合法的
营业执照才能开展经营业务。
该营业执照需放置于店铺页面的醒目位置以供
消费者查验。
然而,对于个体商户在网上销售自家产出农产品、家庭手工制品、或个人凭借自身技能从事无需获取单独许可证的便民服务以及低价值的零散小型交易的情况则无需办理完整的营业执照。《
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