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定
解除婚姻关系时,双方应协商处理属于夫妇共有的财产事宜;
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相关事项将交由人
民法院依据客观实际状况及尊重子女、女方以及无过失享有权益的角度进行裁定。
在
离婚的过程中,倘若某一方存在经济上的困扰,而相对应的另一方具备支付能力,则应对这一方提供适当援助。
具体的
处理方式可经由双方共同商议;
如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的决定权将交给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
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