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方
当事人拒绝履行支付
子女抚养费用的义务时,另一方有权提
起诉讼,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对于最终做出的司法裁决,当事人应认真对待并予以执行。
如其未能遵守裁决,法院将有权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以确保公正和平等。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夫妻离婚之后,若子女由甲方直接
抚养,则乙方有责任承担部分或全部的
抚养费用。
具体抚养费用的数额及期限由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约定;
如协商无果,可依法向人
民法院申请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