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性事故,通常定义为一次直接导致生命损失数量达到1至2人,或瞬间使3名以上但不超过10人遭受严
重伤害,抑或是
财产损失总值在3万元以上但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别
重大事故,则是指一次性失去了3个及以上的生命,或者让11个及以上的人员受到严重伤害,又或者在生命损失仅有1人的情况下,却有8人受到重伤,或者在生命损失达到2人的情况下,有至少5人受到了重伤,同时也都伴随着6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
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