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交付房源所产生的违约
赔偿金,应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
合同条款中所规定的比例和方式进行具体计算。
若在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并未对违约赔偿金以及损失
赔偿金额度做出明确规定或计算方式,那么应付之违约赔偿金或者损失赔偿金额可参照
合同签订期间内,有关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同地理位置、相似类型房屋的租金水平,或是由资质良好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所得出的结果进行估算。《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
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
赔偿额计算方法,
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
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
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