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行为的评判标准取决于实际发生的赌博情况,若轻微,则可能构成法律违规,面临
行政拘留以及适当的罚款处理;
然而,如果情节较为重大,那么就有可能涉及到赌博
犯罪问题,这时就需要判处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还会附加相应金额的
罚金。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了相关部门对于以盈利为目的,
非法提供赌博所需的场地及设施等条件,或是参与赌博赌资
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当给予五天以内
拘留或者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倘若
情节严重的话,则将处于十天以上十五天以内拘留,并且罚金一般会提高至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进一步诠释了更严重的情况,即那些以赢取财物为主要目的,自发形成聚集性且进行过度赌博活动的人群,或者是以此为职业的人,将被视为
触犯法律法规,依法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同样要缴纳罚金。
此外,如果其行为属于开设赌场性质,那么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依法给予罚金
处罚。
若情节严重的话,处刑范围将从三年延伸至十年,同时也会加上罚款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