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经被认定为医疗事件的情况下,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医疗事件争议双方
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有权开展医疗事件损害赔付调解事宜。
在调解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本原则,并且依照《医疗事件处理条列》中的相关规定来计算赔付金额。
经过调解之后,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于赔付金额达成共识,则必须据以签订书面
调解协议书,并由各方当事人认真履行。
若调解未能成功或在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出现了违反约定的行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将不再进行调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
医疗事故的
赔偿等
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