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法律并未对女性孕期绝对禁止
离婚进行规范。
若男女双方达成共识,就包括
财产分配在内的诸多繁杂事宜均做到了充分沟通与协商且达成了一致意见时,则仍然可以进行
协议离婚的手续办理。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却不允许在女性妊娠期间由男方主动提出离婚请求。
除非有
证据表明,女方确实如人
民法院所判断的那样,承受着因某种必要因素而必须接受到的离婚诉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