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之规定,
买卖合同依法律规定可以合法订立之后即告生效,除此之外,如另有特别法律规定可另行遵守。
关于
合同成立的法律规范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若双方
当事人采取书面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需要自双方当事人均进行签名、盖章或指纹按下当日起,该份合同方可正式成立。
在此之前,假如合同的一方已先行充分履行了合同中的
主要责任且另一方对此予以接受,则可视为这份合同业已成立。
此外,还有其他与合同成立相关的
法规条款等。《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