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家庭通常被定义为至少存在一名儿童与其未婚或
离婚独居家长共同生活的家庭结构。
另一方面,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分析,单亲家庭可以理解为一个收入单元中仅由亲生父母或
收养父母负责
抚养仍需接受教育或者年龄未达到义务入学年龄的子女。
需要明确指出,在婚后
领养子女的情况下,该家庭并不被视为单亲家庭。《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
父母离婚、
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
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
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