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次签署并订立
离婚协议的情况下,该协议仅对首次
离婚生效具有约束力。
若需再度解除婚姻关系,则必须重新起草和签订离婚协议。
虽已实现
复婚程序,然而从法律角度来看,实际已经构成了两个独立且相互区别的婚姻关系,并不能因为双方恢复夫妻关系而自然延续到上次离婚的状态。
故而,当面临再次婚姻解除时,有必要重拟离婚协议并进行相关法律手续的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