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所在单位未能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地为员工缴纳
社保费用,那么作为个体
劳动者来说,仅有依法向该用人单位提出补缴的诉求,但并不能因此而获取任何形式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以及其他诸项社保法规的具体要求,所有应该承担
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并且有能力履行此种责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按时、足额地支付社保费用,其中,
养老保险费更是要被妥善地纳入口前的社会保险基金中。
倘若用人单位未严格遵照这样的法律规范缴纳养老保险款项,那么将面临有关
行政部门的强制性限期补缴命令。《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
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