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涉及到对
子女抚养权存有争议并
向法院提起诉讼者,法院将依照下述原则作出裁决:
首先,倘若该两周岁以下子女,法院通常性地应判决由其母亲或
监护人抚养照料,唯在存在不适宜后者抚养照顾之情况时此判断才得以豁免;
其次,当涉事子女年龄已达两周岁之上,法院则需以优先确保
未成年人健康及合理发展为考量,据此作出
抚养权归属的最终决定;
最后,倘若子女达到八周岁以上且具备独立表达意见之能力,法院将尊重其意愿并在此基础上作出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