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来说,
失信被执行人并不会面临坐牢的
刑罚。
何谓“失信被执行人”呢?它是指那些在法律意义上具备完全
履行义务的能力,却故意拖延或逃避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责任之人员。
然而,如果
被执行人主观上真实地存在拒绝执行法庭判决或者裁定的意图,并且实际上具备执行的能力但却选择逃避履行,达到一定程度后就会构成
犯罪行为。
这种类型的案件中,被执行人可能会受到
刑事处罚,甚至会面临牢狱之灾。《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
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
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