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
法规,农村土地获得相应补偿措施如下:
在进行
土地征收时,相关机构须严格履行法律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且足额地支付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针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的补偿款项,并且还需按要求筹集并提供被
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所需费用。
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会受到影响,甚至做出规划确保其长远生计得到充分保障。《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