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侵权责任案件中,
举证责任的倒置未必对原告更为有利。
若被控告方能够供给充分的
证据,以证实原告所提出的请求并不合法,那么依据法定程序,法院将做出对原告极为不利的裁决。
所谓举证责任的倒置,即是根据举证责任分配的通用规则,原本本应由某一方
当事人承受的客观举证责任,可经由法律的明确规定或其他形式的变更,转由另一方当事人负责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
纠纷,
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