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
履行义务的不适当或者未履行导致的损害,包括了直接的
经济损失以及伴随而来的间接的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简单地理解为由于违反了合同规定而直接导致的
财产损失,例如物品的丢失、数量的减少、损坏等等。
间接经济损失则是因为
违反合同而引发的后续影响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合约双方在
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间接经济损失的虚拟范围以及相关的计算方法,对于已经预先约好的间接经济损失,法律要求必须进行
赔偿遵循。《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
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