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过程中,规范的撰写正式合法的借据是极其重要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需要我们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重要的环节:首先要准确无误地填写出借方与借款方的法定全称以及相应的
身份证号码信息;
其次,务必规范详细地填写借款的具体数值,其中既包含大写的货币符号和数字,也须有小写的阿拉伯数字加以进一步说明总金额;
再次,借款的时间期限是借据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内容,包括开始和截止日期的年月日,以及相对应的详细借款期;
然后,借据上必须明确注明还款事项的具体年月日以及支付方式;
另外,我们还必须在借据上清晰完整地记录借款所产生的利息以及最终应付的负债总金额(即应付利息的大写和小写数值);
最后,
借款人应当亲自在借据上加盖个人有效签名章或者清晰可辨认的手印,或者亲笔签名以确保法律有效性和公正性。《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