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幸遭遇交通事故,您可以选择在事故发生地向相关部门
报案。
案发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第一时间派遣交通警察前往事发现场控制局面,优先救治伤员,采取必要措施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在此过程中,交警须对
交通事故现场展开详细的勘查和检查工作,搜集相关
证据;
如由于必须
搜集证据的原因,交警有权暂时扣押事故车辆,但需确保对被扣押车辆进行妥当保管,以便进一步核查所需的证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
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
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
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