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欠条未明确约定利息之情形,基于相关法律规定,若借贷双方在
签订合同时未能就利率达成共识,则应被理解为无需支付相应利息。
在此情况下,法院
诉讼时可能会做出判定,认为此类欠款无需承担利息。
具体来说,依照现行法律
法规精神,当
借款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关于支付利息之条款,那么可视作双方对此项事项未做任何协商或安排,故而可判断双方默认无息借款。
然而,尽管无法主张契约
定金期限内的利息,但如果
债务人出现延迟
偿还贷款的状况,
债权人仍有权利要求其支付
逾期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
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
当事人不能达成
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