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国境内各类型企业中的职工以及个体工商户所聘用的
劳动者均享有依法要求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的权益。
在
上下班期间,如果遭遇非出于自己主责范围内的交通事故或发生在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铁路运输过程中的
意外事故而受伤,则可被视为
工伤事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