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双方均能以平等且理性的态度进行协商,达成合意,则女方可直接行使对子女的
抚养权,男方则需承担相应的
抚养费用。
倘若无法在平等及理性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的话,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儿童而言,应当由女方直接行使抚养权;
而对于已满两周岁但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的子女来说,父母双方未能就
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时,应由
司法机关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对
未成年人最为有利的角度出发,作出公正裁决。
至于子女已年满八周岁的情况下,应当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切愿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