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
未成年人在符合法定条件下,一旦
继承了遗产,便需同样承担起覆行
被继承人所背负之
债务的义务。
这是因为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任何继承了被继承人遗产之人,无论其年龄、性别,皆须以所获得的遗产实际所值为限,全额清偿被继承人依照
法律强制性要求所应支付的税款与债务款项。
尽管如此,此举与其年龄阶段上的未成年状态并无直接关联,仅在未成年人参与相关经济活动或是作出决策之时,需要得到法定义务
监护人的协助或者
代理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
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第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