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当事人在尚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他人育有子女,无疑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篇中对配偶双方负有的忠诚义务,既是一种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又可能触及到
刑事犯罪的边界。
然而,并非所有这种行为都一定会被视为刑事犯罪。
只有在未正式结束已有婚姻关系的前提下,与他人组成新的合法夫妻并持续生活在一起,甚至诞下子女的情况下,方能被判定为涉嫌犯有
重婚罪。
当然,如果仅仅是存在通奸行为并育有子女,尚不足以触犯足以判处重刑的重婚罪。
需要注意的是,从法律角度来看,判定是否
重婚的关键在于与婚外异性是否正式登记领取
结婚证书,或者虽然未进行
婚姻登记,但却未经公告在外不断以夫妻身份相称,并且长期共同维持家庭生活。《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
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