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对于
动物侵权责任问题,我们遵循的
归责原则为无
过错责任原则。
这意味着,当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伤害时,该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有义务对此类行为负责,遵守无过错原则。
然而,若
被害人存在
故意行为,那么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将有权获得特别豁免权,免于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而倘若受害方存在重大过失,则相对减轻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
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
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