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之规定,
遗嘱可授权
继承人。
自然人有权根据相关的法律制度制定自己的遗嘱,以分配其
私人财产,并且可以指定一名或多名
遗嘱执行人来负责处理这部分财产。
自然人完全有能力通过设
立遗嘱的方式,将其
个人财产分发给其
法定继承人中的某一位或数位成员。
此外,自然人还可以通过设立遗嘱的形式,将个人财产捐赠给国家、社会团体或除法定继承人和国家、集体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不违背
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
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